我为仙君种情蛊_第108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第108节 (第3/3页)

单的方向解释,这枚狐狸原本就是用同一块玉石雕刻成的,会出现对称沁色不足为奇。然而再仔细寻思,分成两半的玉石狐狸、玉清真王座下的两只仙狐,还有眼面前这两个没有血缘关系、却长得一模一样、胎记对称的阿晴与燕英……一切却又是那样的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??练朱弦已经将种种的可能性串联在了一起。但他还需要听一听当事人的感想:“所以,你们自己怎么看?”

    ??“我以为答案已经明摆着了。”阿晴就是那种百无禁忌的个性,“我与阿英就是上古仙狐降世呗。”

    ??“……也有可能是那两块玉石成精。”相对而言比较谨慎的燕英如此解释。

    ??无论答案是哪一种,都跟玉清真王脱不开关系。

    ??练朱弦默默地看了一眼极有可能就是玉清真王转世的凤章君,蒙着双眼的他始终一派平静。很难想象上辈子的他,额上带着金印,还牵着两只仙狐的模样。

    ??“……”发觉自己开始胡思乱想,练朱弦清了清嗓子:“我觉得这不可能,玉清真王的狐狸,怎么可能拜入五仙教?”

    ??“不,这的确可能。”出言否定的人竟然是玄桐。

    ??他从练朱弦手上接过玉狐,动作熟练地重新拆开,然后举起了其中一枚。

    ??“我曾经见过这半块。就在五仙谷。”

    ??“怎么会?”练朱弦愕然,“依照阿晴的说法,这两块狐玉多半应该是地震发生前就被丢在洞里了。那就是一百年前……”

    ??“确切地说,是两百年。”玄桐表给出了确切的时间:“这块狐玉原本为五仙教所有,然而两百年前的那场浩劫之中却离奇失窃。万万没有料到,百年之后居然还会被你们给找回来。”

    ??“两百年前诺索玛教主的那次浩劫?”练朱弦愈发困惑不解了:“所以,狐玉是被中原人趁乱窃走了?目的就是为了打开山洞里的那座石门?那另外一半的狐玉又曾经被收藏在何处?不对……应该先问问咱们五仙谷的那块玉是怎么来的。”

    ??“五仙谷的那块狐玉,是祖传的。”玄桐回答了他最后的那个问题,“没人知道确切来历,反正自从五仙教建立之时就有。当年失窃之后,教中还特意命人外出寻访了一阵子。”

    ??一直默不作声的凤章君突然发话:“可否将玉狐交予我一观?”

    ??练朱弦应了一声,将东西交到他的手上。只见凤章君用五指轻轻在狐玉表面抚过,旋即抬起头来。

    ??“这是法宗之物。早年我曾受命暂代过一阵子法宗督主之职,也因此阅读过不少秘不外宣的宗内典籍。法宗内部有个戒备森严的宝库,库内封存着无法确定来历与用处的法宝。百多年前,这个库房曾经失窃过一次,狐玉便是被窃物品之一。由于案件始终没有头绪,我还特别留意过。”

    ??“一百年前,那倒是对得上地震的时间点了。”练朱弦重新收回狐玉,交还给子晴,一边又喃喃自语:“这玉一半在五仙教,一半在法宗?那又是谁把它们合在一起的?”

    ??这个问题暂时还得不到解答,而林子晴又开始继续回忆——

    ??将两半狐玉拼合之后,三人成功开启了那扇石门上的机关。虽然由于地震的关系,石门只能开启一道极其微小的角度。但是三个人努力挤了一挤,还是闪进了门里。

    ??意料之外、情理之中,石门背后是一个极其开阔的地下空间,或许甚至可以被称作“殿堂”。

    ??由于缺乏照明的缘故,他们无法窥见殿堂的全貌,但是通过空洞的足音和骤然干燥起来的空气,可以大致猜测出这里的宏大规模。

    ??除此之外,每走大约五十步,他们就会遇到一个需要四人才能够环抱的巨大石柱,柱身粗犷,没有任何装饰,就像是一座采石场。

    ??在经过第五根石柱之后,地面上开始出现另外一番不可思议的景象——那是一排排数以千计的石人,他们的身高相同、面目模糊,身上没有衣着,但从身材上可以判断都是男性。而且全都无一例外地面朝着同一个方向,保持着永久的静默。

    ??三人继续朝前走去,又一口气经过了二十根石柱,前方出现了一座巨大的石台。在石台边缘,居然可以看见更多的石人,就像浮出水面那样,正从岩石中探出身来。

    ??林子晴尝试着更换了好几个形容词,却依旧无法形容这个场面的诡异。在燕英的催促之下,他终于说出了一个最为关键的细节——

    ??“这些石人的身上,都留有玉清真王的圣名,这是阿英和天权都确认过的。这意味着这些石人,无论被制造出来的目的是什么,都与上古的玉清真王有着莫大的关联。

    ??“难道是玉清真王的陪葬俑?”

    ??练朱弦想起了昨天与凤章君私下交流的内容。如果那里果真是玉清真王的陵墓,那说不定就藏着有关于他和凤章君二人身世来历的答案。

    ??然而凤章君却明确地反对这个假设:“依照中原的传说,玉清真王离开天界就是为了归隐,那又何必为自己营造如此宏大的陵寝?”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